代理记账协议书内容

2020-05-11 07:30:29
代理记账协议书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甲方需乙方代买代办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8)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9)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9)由于乙方为甲方首位聘用的会计事务所,乙方自甲方单位成立之日起即对甲方财务工作负责,乙方需在协议期间内对甲方账务负全面责任。在协议期满,甲方准备更换会计事务所时,乙方负有处理好交接事宜的义务。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捌佰元整(800元),材料费(帐簿,申报表等)每年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材料费一次性付清,代理记账费每半年支付一次;预付:签订本协议时需要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内含本年度材料费200元)。
乙方开户银行、开户名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真实,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由于乙方疏忽,造成甲方税务遗漏、账务错误等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六、争论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解决的原则,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视为无限次自动延续一年。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协商并补充本协议,补充内容以书面文件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存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盖章)

                    

日  期:

 

 

乙  方:                              (盖章)

 

日  期: